罗洪枚律师,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本科法学专业毕业,获得学士学位,毕业后即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,在实习期便已接触处理过多起诉讼案件,奠定了坚实的执业基础,保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,尤其擅长劳动争议、离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罗洪枚律师
手机号码:15274867290
邮箱地址:244933767@qq.com
执业证号:14309202011220753
执业律所: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亚浮加油站旁
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,第五款规定,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前解散的,劳动合同终止。
根据该条之规定,若该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,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。根据法律规定,该分支机构解散的,劳动合同自行终止。但是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,其是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,此种情况下,分支机构解散,用人单位仍然存续,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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